上证函〔2025〕21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精神,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要求,支持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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