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工坊是我们郊区非遗项目传承人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福音,但评定的门槛能否再放宽一些?”1月14日,在现场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活动中,上海市人大代表余思彦在市文旅局窗口获得了满意的答复。
非遗工坊是以传统工艺为重点,依托各类非遗项目,设立在本市郊区能够帮助本地人口学习传统技艺,促进就业增收的非遗生产、销售等场所,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形式。评上非遗工坊将有机会在人员交流、展示、传播等各多方面获得激励扶持。
然而,余思彦坦言,设立非遗工坊的其中一条认定条件为年销售额在100万至500万元之间,郊区许多非遗项目或非遗传承人的年销售额较难达到这个要求。“比如有些非遗传承人都是自己做手工,暂未实现批量生产,也没有商业化,因此较难达标。所以我向市文旅局提问的是,非遗工坊的评定能采用联合申报的形式,能更加接地气,更加市场化。”
对此,市文旅局工作人员回复称,非遗工坊可以采用联合申报制,前提是在符合其他标准的情况下,由某个特定的项目作为主体,并做好区域内其他小非遗项目的整合,即可联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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