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细则,购房人在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冀南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内购买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尚未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购房补贴。其中,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成交价1%的购房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对到上述区域内企业入职的高校毕业生、生育二胎及以上家庭、60岁及以上老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成交价1.5%的购房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对“以旧换新”的购房人,按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成交价的1.5%给予购房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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