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6日宣布,扩大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
三部门介绍,2024年,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覆盖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全域,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大豆种植面积不超过辖内大豆种植总面积的50%。2025年,政策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26年,将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中央单位纳入政策范围,实现政策全国全面覆盖。
2024年起,政策实施地区的种豆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在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自愿选择。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大豆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
三部门还强调,完全成本保险保障水平、种植收入保险保障水平原则上均不得高于大豆相应产值的80%。保险费率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在省级财政保费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及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地方财政部门应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保费补贴,不得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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