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三防办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台风“格美”防御工作
记者郭思琦、通讯员粤应宣报道:据气象部门监测预报,当前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已加强为超强台风级,并将于7月24日晚上在台湾岛中北部沿海登陆,之后穿过台湾岛,于25日在福建中北部沿海二次登陆。“格美”台风将对广东省粤东沿海及梅州、河源等地造成较大风雨影响。鉴于当前形势,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决定于7月24日17时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24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台风“格美”防御工作。
省三防办要求,7月24日18时前,粤东海域所有渔船全部回港避风,所有渔排养殖和海洋牧场人员全部上岸避险,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人员全部撤离,滨海旅游景区全部关闭。沿海涉海钓、潜水等休闲船艇和乡镇自用船艇等禁止出海。跨海航线要根据情况适时关停。
各有关地市要紧盯后续强降雨影响,特别是梅州、河源、潮州、汕头、揭阳、汕尾等重点地市,要扎实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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