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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建议上海已婚家庭个税房租专项附加扣除增至三千元,税务部门回应

发布时间:2024-06-09 09:39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9801   

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表示,一个人在上海租房个税可以抵扣1500元/月,结婚后家庭成员增加,租房费用随之增加,但一个家庭只能一个人抵扣个税,希望可以一个家庭按3000元/月抵扣,以此减轻家庭负担。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回复称,目前,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由《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现行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确实暂不允许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双方都享受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针对上述网友提出的“结婚后租房费用增加”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称,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房价都不同,各地租房的成本会有较大差异。目前,信息共享程度尚不足以依据不同租房成本来调整住房租金允许扣除的支出金额。此外,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其他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体现了对婚后家庭生活成本增加的关怀,比如夫妻可以协商享受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表示,对于网友提出的“一个家庭3000元抵扣住房租金、来减轻家庭负担”的建议,该局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待条件成熟时,在后续政策修订完善中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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