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御寒神器” 谨防低温烫伤
寒潮昨日影响南宁,不少市民早已准备好了电热毯、暖宝宝、电热水袋等“御寒神器”。近日,南宁消防通过实验模拟了取暖物品可能会导致的烫伤情况并提醒市民,在御寒的同时,也要注意这类物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取暖物品使用不当可能会导致低温烫伤。
低温烫伤是指身体长时间接触45℃左右的低热物体所引起的慢性烫伤。冬季常用的各种取暖物品,如电热水袋、暖宝宝、电热毯等都可能超过45℃,长时间接触皮肤就可能会造成烫伤,如果接触时间特别长,甚至能造成严重烫伤。
为此,南宁消防工作人员专门进行了暖宝宝的测温实验。实验开始前,南宁市兴宁区金桥消防救援站消防员李俊锦准备了生猪肉、测温枪和毛巾,随后从市场随机购买了暖宝宝。实验正式开始后,李俊锦将暖宝宝分别贴在生肉皮上和盖有毛巾的肉上,模拟用暖宝宝暖肚子的两种情景。
经过一段时间,直接贴着暖宝宝的生肉表皮温度为41.4℃,达到低温烫伤的温度,而盖有毛巾的生肉温度为36℃。“试想一下,如果这片暖宝宝下是你的小腿、肚子、后背……而你打了个盹,或陷入了熟睡,忘记了它的存在,那不知不觉中,你的皮肤就被烫伤了。”李俊锦表示,除了最常见的暖宝宝,比如发热桌垫、发热按摩仪、发热卫生巾、艾灸等也可以达到让人低温烫伤的温度。
随后,李俊锦分别测试了常见的加热器材表面的温度。加热10分钟的热水袋表面温度为56.5℃,而内部温度则达到67.5℃;电热毯可以达到41.6℃。
消防部门提醒,购买取暖产品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热水袋温度不要太高,不直接接触皮肤,中间垫上毛巾等;电热毯上铺一条床单或毛毯,避免直接与人体接触,睡前关闭电热毯等发热设备,间断使用;不要同时使用电热毯、电热宝、暖宝宝等物品;取暖物品不能长时间放在身体同一个位置。对热不敏感人群或婴幼儿等无法清晰表述感受的群体,不建议使用电热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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