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市民王先生领到了一笔年终奖,但他发现自己今年年终奖的缴税额比往年高。王先生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互动留言板咨询:“年终奖如何计税更划算?”“如果年终奖分散在每个月发放一部分,而不是年底统一发,能少缴税吗?”对此,记者咨询上海市税务局,现将回答整理如下:
问:年终奖到手如何计税更划算?
答: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例如,老李全年工资20万元,年底奖金2.4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他该怎么缴税呢?有两种选择,一是将2.4万元奖金和20万元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应纳税120000×10%-2520=9480元;二是将2.4万元奖金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720元,20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应纳税96000×10%-2520=7080元,合计应纳税7800元。两种方式下,税额相差1680元,老李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又如,小张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奖金6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小张若选择全年奖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60000×10%-210=5790元,12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20000×3%=600元,合计应纳税6390元;若小张将年底奖金与日常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80000×10%-2520=5480元。因此,小张将年底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纳税,缴税更少。
比较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没有绝对的方法。纳税人可以利用个人所得税APP,将两种方法都算一遍,看最终得出的应纳税额,哪种方式税额少,哪种方式就更划算。
问:公司明年1月才发年终奖,届时还能单独计税吗?
答:可以。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问:如果年终奖分散到每个月发放,可以少缴税吗?
答:不能。如果将年终奖以工资的形式按月发放,就相当于合并计税,很大可能应纳税额会比单独计税更高。
问: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考勤奖,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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