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7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 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明确了当前再融资监管的总体要求。时隔逾两个月,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的具体执行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明确划定了再融资新规五大“红线”。
圈定五大“红线”
沪深交易所表示,本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的具体举措是围绕从严从紧的把关要求,把握好再融资节奏,对再融资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从严把关。
一是严格限制破发、破净情形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启动发行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任一日,不得存在破发或破净情形。
破发是指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收盘价以首次公开发行日为基准向后复权计算。破净是指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收盘价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为基准分别向后复权计算。
二是从严把控连续亏损企业融资间隔期,上市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连续亏损的,本次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得低于十八个月。
三是上市公司存在财务性投资比例较高情形的,须相应调减本次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
四是从严把关前募资金使用,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前次募集资金应当基本使用完毕。同时,上市公司需充分披露前募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取消的原因及合理性,前募项目效益低于预期效益的原因,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相关情况。
五是严格把关再融资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须与现有主业紧密相关,实施后与原有业务须具有明显的协同性。督促上市公司更加突出主业,聚焦提升主业质量,防止盲目跨界投资、多元化投资。
作出三大安排
从严从紧把关的同时,在支持上市公司合理融资需求方面,沪深交易所还作出三大安排。
一是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方向的再融资不适用本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目的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
二是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的20%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采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主要考虑是,简易程序的再融资金额较小,既能较好地满足上市公司必要的融资需求,又能兼顾二级市场稳定。
三是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该类融资参与主体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战略投资者,通常具有明显的纾困、公司业务战略转型或者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获得业务资源的特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稳定股价,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且认购资金全部来自于提前确定的特定对象。
另外,沪深交易所表示,为有效做好衔接,本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适用于实施后新受理的项目。前期已受理、目前处于审核阶段的项目,不适用相关监管安排。
据了解,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一直坚持严格审慎的再融资监管导向,在满足上市公司正常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对市场关注的频繁过度融资、“蹭热点跨界扩张”、大额前次募集资金闲置等情形严格监管,引导上市公司理性实施再融资,包括从严审核募集资金用途、严格管控融资规模、建立大额再融资预沟通机制等。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科技产业投资分会副会长兼战略投资智库执行主任布娜新表示,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适当收紧上市公司再融资,是充分考虑当前市场承受能力,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而采取的具体措施,与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等政策措施的内在精神保持一致,相关安排将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声明:免责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