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针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布的首个国家标准,将为合理界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范围、规范供给主体资质条件及供给流程内容要求等提供基本依据,对于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该标准是在全面总结各地实践做法基础上,适应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需要编制而成的。标准主要内容分为5个部分,包括“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其中,“总体要求”明确了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服务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健康管理、探访关爱、精神慰藉、委托代办、家庭生活环境适老化改造等7项服务,涵盖了居家养老所需的主要专业化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明确了从咨询接待、老年人能力评估、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准备到服务实施等一系列程序性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明确了服务评价形式及对评价发现问题改进反馈的要求。
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地认真做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适时针对具体服务内容制定相对细化的配套标准,进一步增强标准的指引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有效提高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精准度和精细化水平,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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