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港交所官方公众号5月26日发文介绍第18C章特专科技公司的主要上市规则,助力科技企业更精准地规划赴港上市之路,文中提到,港交所在2023年推出了为特专科技企业量身定制的上市规则,即《主板上市规则》第18C章。第18C章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和硬科技,允许未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第8章相关基本条件的特专科技公司来港上市。目前已有三家公司根据第18C章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有数家公司已递交上市申请。
据悉,今年五月初,港交所正式推出了“科企专线”,以帮助特专科技公司及生物科技公司更有效率地筹备上市,并允许这些公司可以选择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寻求以同股不同权架构申请上市的特专科技公司如已经满足第18C章的要求,将被视为已满足创新产业指引和外部认可方面的要求。
一、哪些公司属于可根据第18C章上市的特专科技公司?
特专科技公司指主要在特专科技行业可接纳领域内从事特专科技产品的研发,以及对特专科技产品进行商业化及/或销售的公司。特专科技行业名单及可接纳领域如下: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如果企业不属于以上领域,但若能展现出下列特质,仍有可能被考虑为属于特专科技行业可接纳领域,可根据第18C章规则来港上市:
具有高增长潜力;
能证明其成功营运是靠在核心业务中采用新科技及/或应用业内相关科学及/或技术于新业务模式,亦以此令其有别于服务类似消费者或终端用户的传统市场参与者;
研发为其贡献一大部分的预期价值,亦是其主要活动及占去大部分开支;及
不以受规管产品作为上市申请基础的生物科技公司。
二、主要上市条件
第18C章的上市条件中,对“已商业化公司”及“未商业化公司”进行了区分。其中“已商业化公司”是指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不低于2.5亿港元的特专科技公司,“未商业化公司”是指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不到2.5亿港元的特专科技公司。
营业记录
上市前至少三个会计年度已由大致相同的管理层经营现有业务。
上市最低市值要求
已商业化公司上市时的市值必须至少达40亿港元;或未商业化公司上市时的市值必须至少达80亿港元。
注:该市值要求于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期间适用。详情请参考香港交易所网站上于2024年8月23日刊发的《证监会与联交所就特专科技公司及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规定作短期修改的联合公告》。
研发开支
上市前已从事特专科技产品的研发至少三个会计年度;
对于已商业化公司,研发特专科技产品已产生的开支占总营运开支至少15%;或
对于未商业化公司,如果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至少达1.5亿港元但少于2.5亿港元,研发特专科技产品已产生的开支须占总营运开支至少30%;如果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少于1.5亿港元,研发特专科技产品已产生的开支须占总营运开支至少50%;及
在衡量是否达到上述的适用百分比门槛时,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中须有至少两个会计年度每一年都达到适用的百分比门槛,而且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合并计算也达到适用的百分比门槛。
第三方投资
对于特专科技企业,其业务发展往往需要获得专业投资人的支持,这些投资者对企业的技术实力和发展潜力的认可至关重要。
第18C章要求特专科技上市申请人获得来自2-5名资深独立投资者的相当数额的投资,资深独立投资者需要在特专科技公司的上市申请日期的至少12个月前已作出投资。
除上述条件外,香港交易所对于第三方投资也有其他规定的特定条件。
未商业化公司的附加条件
未商业化公司还必须向香港交易所证明、并在上市文件中披露能使其特专科技产品达到商业化公司收益门槛的可信路径。
同时,未商业化公司必须确保有充足的营运资金, 足够应付企业由上市文件刊发日期起至少十二个月所需开支的至少125%。此类开支主要包括: 一般、行政及营运开支(包括任何生产成本);及研发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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