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联发展控股发布公告,配售协议所载先决条件未有于2025年5月23日(即截止日期)前获悉数达成或履行。因此,配售协议未有成为无条件,并已告失效。根据配售协议,配售代理及公司于配售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及责任将即时停止及终止,而配售代理或公司均不得就此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申索,惟(a)任何先前违反配售协议除外,且不损害配售代理及公司各自已产生的权利及责任;及(b)公司应补偿配售代理就配售事项或与其相关而实际产生的开支,以最高金额10万港元为限(补偿)。公司将毋需向配售代理作出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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