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复同意兖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能源集团”)持有的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10.1764%股权。受让后,兖矿资本合计持股比例为10.1764%。
中诚信托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2024年初,经山东能源集团决策,将中诚信托等多家企业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兖矿资本进行集中管理。作为股东单位,兖矿资本将根据监管要求尽心尽责承担起国有股东的相关职责。中诚信托也将持续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协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中诚信托初创于1995年11月份,前身是中煤信托。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将其持有的中诚信托32.35%的国有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国人保,中国人保成为中诚信托第一大股东。2010年,中诚信托完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为24.57亿元,中国人保持股比例增至32.9206%。2022年,中诚信托注册资本进一步增加至48.5亿元。
同一天,2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公布关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变更股权的批复。根据批复,天津金融监管局核准北方信托注册资本由20.02亿元增加至23.44亿元,并同意其股权结构变更,变更后股东数量达22家,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北方信托第一大股东。
记者从北方信托方面获悉,增资后,北方信托注册资本由2024年末的20.02亿元增至23.44亿元,该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10亿元,达到69.57亿元,实现了自2002年以来外延式资本补充的新突破,注册资本金行业排名进一步提升、治理结构进一步合理。天津市属国资企业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企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诚通国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增资和受让股权成为北方信托新股东。
对于近年来信托公司股权变动的原因,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可能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需要,例如聚焦主业,主动‘瘦身’;二是防控风险的需要,例如产融结合的程度较低,与产业协同的效应较差,在‘防火墙’不到位的情况下,产业风险与金融风险相互传递的可能性加大;三是与‘退金令’密切相关,根据相关规定,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帅国让认为,信托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等引入新股东,或为其业务转型、公司治理等方面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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